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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电力施工时不能触碰的18条铁律

发布时间:2021-01-27 | 文章来源:

  一般来说,在电力工程施工过程当中,每一个客户都会对成本方面控制较为紧密的。所以我们要组织协调好人力、物力和财力之间的互动关系,正确处理好企业内部之间的关系,以及与其它专业施工队伍的配合关系。现在,小编就整理出电力工程施工管理制度以及相关信息。

 

  1.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三人及以上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及保险钩。

 

  3.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4.高处作业不按规定搭设或使用脚手架。

 

  5.未经批准,解除运行设备“五防”闭锁、报警、保护装置。

 

  6.在易爆、易燃区携带火种、吸烟、穿带铁钉的鞋等。

 

  7.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及执行动火工作票。

 

  8.线路停电检修,未在工作地段两端装设完接地线就开始。

 

  9.不按规定办理工作票或不执行工作监护制度;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10.擅自拆除空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述设施不加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恢复。

 

  11.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无人监护或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

 

  12.工作完毕,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恢复设备运行;或未按规定办理手续就进行试运行工作。

 

  13.电气操作不使用操作票(除规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或不按规定执行操作票;不执行操作监护制度。

 

  14.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拦内;带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他工作。

 

  15.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不开站班会或不向工作班成员交代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擅自改变安全措施。

 

  16.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

 

  17.酒后作业。

 

  18.水上作业不佩戴救生设施。

 

  本文中针对电力施工的管理制度和18条铁律所做的介绍就暂时进行到这里。质量有保证是电力工程的一项关乎着企事业单位后期工作进展是否顺利的重大工程,所以电力工程线路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都需求施工单位进行重视。